一、本行董事会和董事及经营层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三、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湖南仁莉嘉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根据国内会计准则为本行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事会,对本行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规定的授权行使职权。本行实行一级法人管理体制,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的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报告期内,本行全体董事按照《公司法》及本行《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遵守董事行为规范。董事在本行董事会表决重大事项或其他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严格遵循本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审议规定,审慎决策,切实保护本行和全体股东利益。报告期内,本行董事长在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时,切实执行董事会集体决策机制。在日常工作中,积极推动本行治理工作和内部控制建设,督促执行股东代表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确保本行规范动作。本行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目前暂缺,独立董事履职欠到位。报告期内,本行第一届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2017年本行董事会召开四次会议,董事亲自出席率达到96.42%。
本行的董事会是内部控制的决策机构,审议本行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确定本行总体风险承受能力,为风险控制活动确立战略目标和宗旨,定期检查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绩效考核和经营目标督促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
本行各级机构的管理层负责该机构的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高级管理层按照董事会确定的战略目标和宗旨,负责执行和制订相关业务的风险管理政策和规定,建立内部控制体系。总行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管理范围内的内部控制建设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并向高级管理层汇报有关情况。支行负责人负责在支行内部制订和实施内部控制方案。
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本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本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线内部控制的措施
在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方面,本行正在或将要做的工作包括继续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内控制度。严格按照本行关于内部控制的相关制度或运动部件,规范操作行为和操作程序轴端挡圈。
继续实施全面风险管理,完善风险管理政策与流程,加大对市场、流动性、操作、利率、声誉、信用等风险情况进行识别、预警、监测和管控,报告期内末发生信用、合规、操作、声誉、市场、利率、流动性等风险。继续委托外部审计机构对各支行和总行各部门进行内控控制评价,增强内控意识,提高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持续改进支行和总行各部门的内控管理水平。计划实施标准化管理,以流程银行建设为契机,将内部控制嵌入各类流程,以流程节点和岗责为基础,在各环节落实规章制度及职业操守约束,提高过程控制能力和人员执行力,全面提升内控体系的有效性,发挥内部制衡机制的作用。
古丈农村商业银行设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三会一层,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战略和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监督委员会,经营层下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等十二个部室,监事会下设监事会办公室、监督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为强化内控管理,按照现代银行业要求,本行建立了股东代表大会、员工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互制约的治理结构,健全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的组织框架和工作规则,完善了相关制度,保证了“三会一层”运行的独立性。本行按照前台、中台、后台分设机构和部门,建立流程化经营管理体系。本行组织结构如下图:
股东代表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依法对本行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包括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注册资本的改变、发行债券、合并、分立以及修改本行章程等。本行严格按照本行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召开股东代表大会。
本行董事会共有8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一名暂缺),其中执行董事3人。本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锥蜗轮,负责执行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本行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代表大会的授权行使职权。所有董事有责任积极参与本行重大事项的决策,保护本行及股东权益。
本行监事会共有7名监事(其中股权监事5名)。本行监事会向股东代表大会负责,监督本行财务、业务,并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行长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为提高董事会执行股东代表大会各项决策的效率及确保监事会的有效监督,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与战略委员会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监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1)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本行股东代表、董事、监事的选择标准、程序和人选提出建议;负责制定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与方案。(2)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对本行风险管理政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在信用、市场、操作等方面的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本行风险及管理状况与风险承受能力及水平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本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审查全行资产负债管理政策,负责审核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3)审计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本行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4)战略发展和“三农”委员会:对本行的发展战略及风险管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检查涉农贷款发放情况,确保涉农贷款增速达到“三个”不低于,实现涉农信贷总量持续增加。
本行的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包括行长、副行长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管理人员。截止报告期末,本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共16人。本行行长受聘于董
报告期内,本公司于2017年2月18日召开了湖南古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提交审议的事项,并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或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以及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等事项。
本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于2017年2月18日在古丈农村商业银行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湖南古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湖南古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湖南古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说明(草案)》、《湖南古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等十七项议案,通过了十七项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见证律师出具了律师见证书。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情况。2017年2月17日、6月23日、10月17日、12月8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右导轨、十八次、十九次、二十次会议。事前均以会议通知形式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提交审议的事项予以告示,并说明了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以及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等事项。
报告期本公司审议通过《湖南古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董事会工作报告》、《湖南古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等三十一项议案,并形成了相关决议锥轮。
6.3.1(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通知、召集、召开情况。2017年2月16日、6月23日、10月16日、12月8日、本公司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第十四次、第十五次、第十六次会议。事前均以会议通知形式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提交审议的事项予以告示,并说明了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以及公司联系地址、联系人等事项。
2017年,共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古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湖南古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020年发展规划的议案(草案)》、《湖南古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020年资本补充方案的议案(草案)》、《湖南古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风险提示(草案)》等21项议案,并形成相关决议。
6.3.2报告期内薪酬管理方面严格按省联社工资限额进行控制,未出现突破工资总额的情况,班子成员实行薪酬延期支付。
7.1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在本行有信贷类、资金类授信业务余额的本行关联方共38户,授信业务余额5154.12万元,占本行年末资本总净额的23.58%,单一关联方授信业务余额1820万元,占年末资本净额的8.33%,对一个关联方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的集团客户授信余额1870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8.55%,均符合监管要求,关联交易情况统计表(略),超5%以上的股东湖南古丈茶业有限公司在本行贷款授信1900万元,用信1800万元,未发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在本行上述股东之间有关联关系。
7.5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除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金融业务外,无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担保事项,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情况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7.6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本公司聘请湖南仁莉嘉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承担本公司2017年度法定和补充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
7.7本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违规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违规担保的情况。
8.1.1报告期湖南仁莉嘉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认为:湖南古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机构结构公式,公允反映了湖南古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8.1.2财务报表经湖南仁莉嘉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9.1审计报告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及盖章的正式文本(作为备查资料存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和会计财务部)。
9.2本行章程、股东名册、关联交易报告、2017年风险情况报告(作为备查资料存放本行合规风险管理部和董事会办公室)。